“三支箭”支持下,房地产融资行情年末“翘尾”******
中新网1月11日电 (中新财经记者 左宇坤)房地产市场的整体回暖虽尚待时日,但伴随着利好政策的全面释放,房企融资端已出现了立竿见影的效果。
2022年11月起,监管部门先后向房地产业发出“三支箭”,分别从信贷、债券、股权三个融资主渠道给予支持。以最近数据来看,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已然“破冰”。
12月房企融资行情“翘尾”
2022年,各级监管部门出台的稳楼市政策持续加码,除了在需求端不断降低购房成本与门槛,房企们也等来了金融机构“开闸放活水”。
“可以将2022年分成两个阶段,上半年通过‘稳需求’来‘稳经济’,下半年通过‘保供给’来‘稳信心’。”58安居客房产研究院分院院长张波总结称。
其中,尤以支持房企融资的“三箭齐发”引发关注。
“第一支箭”加速落地,多家银行陆续加入支持房企融资队列密集授信。据中指研究院2022年12月中旬发布的数据,60余家银行已向超100家房企授信4万亿元。
“第二支箭”持续推进,例如,中债增进公司已出具对龙湖集团、美的置业、金辉集团3家民营房企发债信用增进函,拟首批分别支持3家企业发行20亿元、15亿元、12亿元中期票据。
“第三支箭”反响积极,“开闸”三日,便至少有8家涉房企业抛出拟非公开发行股票进行股权融资的计划。据克而瑞研究中心统计,2022年12月重点监测房企共涉及48笔并购交易,披露交易金额的有32笔,总交易对价约528亿人民币,环比大幅增加72.4%。
从“三支箭”的各项反馈来看,越来越多的涉房企业获得融资“灌溉”的机会。
“‘第一支箭’和‘第二支箭’普遍都圈定在优质企业上,”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指出,而“第三支箭”的再融资政策对于部分小规模的区域房企有积极意义,有助于无门槛地获得融资。
“三箭齐发”释放出的积极效应已毋庸置疑,也带动了12月的融资行情出现“翘尾”。
据中指研究院监测,2022年12月,房企非银融资为655.82亿元,环比增长34.2%。主要便是得益于11月以来,政策大力支持优质房企发债融资,多家民营房增信发债成功。
融资宽松态势或有望延续
“在行业供给端利好尽出的背景下,房企筹资端流动性紧张问题将得以明显改善。”中指研究院认为,改善房企资产负债计划将继续实施,2023年将延续近期出台的支持房企融资政策。
“各项融资渠道重新开闸,优质房企将重获生机,整个行业可能会迎来一波重组并购潮,行业风险有望进一步缓释。此外,增量资金对于项目端的支持和‘保交楼’的落实,将有助于稳定居民预期。”张波说。
但不应忽视的是,从2022年全年数据来看,房企全年融资总量为8240亿元,同比减少38%,2016年以来首次低于1万亿元。
展望2023年,克而瑞研究中心认为,房企供给侧改革已渐近尾声,稳信用下企业整体融资环境或将实质性改善,央国企及优质民企更将显著受益。由于2021年以来房企发债量长期小于到期量,因此房企偿债一直处于承压状态,2023年前三季度一大波偿债潮仍需房企注意。
“2023年房企偿债压力仍较大,部分房企流动性困难风险仍未解除。”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指出,企业要抓住当前融资窗口期,更要借助融资力量拉动销售端,推动经营端流动性回暖,从根本上解决流动性问题。
正如刘水所言,供给端面临的风险归根结底需要需求端来盘活。
“市场底最为重要的观察点将回到商品房销售。”中信证券首席FICC分析师明明指出,在需求侧和供给侧政策的共同推动下,商品房销售有望在明年二季度显著复苏。(完)
中证协拟出台券商发行承销新规:统一注册制各板发行承销规则****** 澎湃新闻记者 田忠方 就全面注册制下券商的发行承销,中国证券业协会(下称“中证协”)起草了新规进行进一步的规范。 2月3日,澎湃新闻记者获悉,近日中证协为适应全面实施注册制发展需要,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发行承销行为,落实承销商责任,制定形成了《证券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征求意见稿)》(下称“《承销规则》”),并向行业征求意见。 值得关注的是,本次起草的《承销规则》,对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业务规范》、《注册制下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规范》、《北京证券交易所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与承销特别条款》、《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配售细则》等多项规则进行了整合优化。 总体来看,《承销规则》共六章七十二条,包括总则、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自律管理、附则等。主要内容有四个方面:一是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二是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三是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四是切实加强自律管理。 “《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主要有两方面,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二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中证协指出。 明确路演推介的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 在路演推介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路演推介过程中的推介方式、推介范围。 《承销规则》要求,在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申请文件受理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与拟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进行一对一路演推介,介绍公司、行业基本情况,但路演推介内容不得超出证监会及交易所认可的公开信息披露范围。 二是明确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网下投资者、公众投资者推介的具体要求,强化证券分析师路演推介作用,帮助网下投资者更好地了解发行人基本面、行业可比公司、发行人盈利预测和估值情况。 三是规定主承销商聘请律师的相关要求。《承销规则》明确,主承销商应当聘请参与网下发行与承销全程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在路演推介活动前对发行人管理层、参与路演的工作人员和证券分析师等进行培训,强调发行人对外宣传资料的口径,包括宣传材料与发行人实际情况的一致性、不允许透露公开资料以外的信息、不允许存在夸张性描述等。主承销商应当要求律师事务所出具培训总结,并督促律师事务所勤勉尽责等。 进一步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 规范发行定价与配售行为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三方面明确,一是细化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的核查要求,规范主承销商对网下投资者报价进行簿记建档场所及管理的要求。 二是规定主承销商可以设置配售决策委员会,并明确委员会的组织构成、履行职责程序,细化配售原则的制定要求以及对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保荐机构相关子公司跟投等出具承诺函的核查要求。 三是细化关于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发行方案中采用超额配售选择权的规定。进一步明确主承销商义务,规范配售行为,督促其加强配售过程管理。 两方面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明确六项报告内容 提高投资价值研究报告质量方面,《承销规则》进行了两方面再明确。 一是明确主承销商提供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具体要求。 具体而言,报告内容应至少包括盈利预测、发行人分析、发行人所在行业分析、募投项目分析、可比上市公司分析(如有)、风险提示六个部分,可以根据需要选择是否给出估值分析结论,并细化了相关内容的具体要求。 二是对报告的提供方式、撰写原则、内部制度、证券分析师行为等作出规定。切实提高报告独立性、专业性、实用性,引导其发挥定价引导作用。 四方面强化自律管理,协会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 在自律管理方面,《承销规则》提出了四大要求。一是明确承销商应当向协会报送路演推介活动的初步方案、发行承销总结报告、超额配售选择权实施情况报告(如有)、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及总结情况,加强承销商路演推介、发行与配售环节管理,落实承销商责任。 二是中证协建立股票发行与承销观察员机制,督促承销商履职尽责,并向行业积极推广发行与承销示范实践,引导行业对标提升。 三是明确承销商存档备查的承销资料要求与协会现场检查事项,加强自律检查标准管理。四是明确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净化行业生态。 《承销规则》起草沿“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等两思路 对于《承销规则》的起草思路,中证协表示,一是落实注册制改革监管转型要求,总结吸收科创板、创业板注册制试点中发行承销业务自律管理实践经验,加强承销商自律管理。 其中,明确承销商路演推介相关要求,细化发行与配售等规定,明确投资价值研究报告的撰写、提供方式、相关制度等要求,切实提高报告质量,促进形成市场化发行承销机制,进一步规范证券公司承销行为。此外,引导承销商积极承担社会责任,规范承销业务收费。 “另一方面,是统一注册制下各板块发行承销规则,形成简明清晰的证券公司承销业务自律管理规则体系,明确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交所上市的发行承销业务适用本规则,并作出差异化安排。”中证协进一步指出。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 彩神ap地图 |